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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4-09-25  来源:   点击量: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信息搜集与反馈改进机制,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畅通的教育教学质量信息沟通反馈机制,完善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聘任与任职条件

第二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由教学督导办公室(以下简称督导办)负责统一管理。

第三条 学校学生教学信息员每学年招聘一次,每个专业2-3名(不同年级)。学生教学信息员的聘用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学生自愿应聘,报名时向所在教学单位提交《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附件1),经教学单位审核后报督导办审定,聘期一学年,可连选连聘。

第四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对学生反映的信息去粗存精、去伪存真。

(三)具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综合成绩较优秀,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贫困家庭大学生。


第三章 工作职责及权利

第五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职责

(一)收集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大纲、教学管理及教学条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收集学生对教师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课程考核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学生的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情况。

(四)收集学校教风学风建设中的优秀典范。

(五)协助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调查、采访等工作。

(六)按时参加督导办组织的工作会议及各项活动。

(七)按要求填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附件2)。

第六条 学生教学信息员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全校师生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不得借故阻挠其正常开展工作。

第七条 凡能认真履行学生教学信息员职责的,每月参照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补贴。对表现出色、成绩突出的学生教学信息员授予“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

2.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附件1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申请表

 名


性  别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所在学院


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担任职务


主要事迹及表彰奖励情况


所在学院

意见


督导办

意见


备注

此表一式两份,教学督导办公室与学院各留一份


                                            附件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表


姓  名


学  院


专   业


填写日期


课堂教学

实习实训

问题

(师德师风、教师教学、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


意见及建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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