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渝教高函〔2025〕17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全面梳理专业建设成果,认真总结特色和典型经验,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相关数据和内容填报审核工作。
二、评估对象、内容、结论及运用
(一)评估对象。2025年有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专业(附件1:教学单位新设专业参评名单)。
(二)评估内容。本次评估围绕专业定位与规划、师资队伍、
教学资源、学生发展、质量评价、专业影响等内容开展,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和“限期整改”两种。《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中三级指标的结论为“符合”和“不符合”。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评估结论为“限期整改”:
1.带ø的三级指标有2个及以上不符合。
2.不带ø的三级指标有5个及以上不符合。
3.带ø的三级指标有1个不符合,且不带ø的指标有3个及以上不符合。
(四)结果运用。评估结论将作为市级专业建设相关项目、下一年度新专业申报、招生计划和项目绩效分配等方面的参考依据。对于限期整改的专业,具体评估意见由市教委反馈参评专业所在院校,自评估结果公布一年后由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查,如整改期满仍不合格,将暂停招生。
三、填报平台
名称: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
网址:http://cqpme.cqupt.edu.cn/new/login
四、工作安排
(一)教学单位管理员根据账号密码手册(附件3:教学单位管理员账号密码手册)登录新设专业评估平台,添加本教学单位的新设专业及专业管理员账号。并于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将专业管理员账号密码反馈至学校。
(二)专业管理员根据教学单位管理员设置的账号密码登录新设专业评估平台,进行新设专业填报工作。
(三)教学单位管理员根据操作手册(附件4: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操作手册)要求,审核各专业简况表。并于2025年3月20日(星期四)前完成简况表审核并提交至学校。
(四)各专业完成简况表提交和审核后将形成的新设专业评估简况表经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于3月25日(星期二)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做好工作统筹,相关任务、责任具体到人。各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真实性的具体责任人,对本专业材料的真实性负具体责任。各教学单位要对填报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本教学单位各专业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为便于交流及相关信息发布,学校建立工作QQ群:921184845(贸院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群),请相关工作人员进群。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侯铭佩,13547571026。
附件:1.教学单位新设专业参评名单
2.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3.教学单位管理员账号密码手册
4.重庆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平台操作手册
(具体内容和反馈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