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关于开展2024年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本科专业建设与管理,强化学校内部专业监测和评估,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专业评估实施办法》(渝贸院发〔2024〕161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4年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学校已有两届毕业生的本科专业(截止2024年8月),已申请停办(停招)的专业可不参评。
二、评估程序
(一)学院自评
各学院组织各专业依据专业评估指标体系收集整理相关材料,撰写专业评估简况表(附件1)。
(二)学校评估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专业评估简况表进行深入审读和剖析,同时听取各学院和专业负责人的意见,对专业情况做出客观
评价并打分,形成相应的反馈意见。
(三)信息反馈
由教学评估办公室整理专家组反馈意见并以简报形式反馈给各专业。
(四)整改提高
各专业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形成专业整改报告(附件2),提交教学评估办公室备案。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学院于2024年11月11日17:30前将专业评估简况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wsmpgb@163.com。纸质版(签章)材料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学评估办公室(图书馆B馆一楼101办公室)。
(二)学校评估结束后,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根据教学评估办公室统一要求提交专业整改报告(附件2)。
四、结果运用
专业评估结果良好等级以上的专业,推荐申报学校一流专业。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专业,整改期为两年,整改期满后再进行评估。
五、其他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铭佩,13547571026。
附件:1.专业评估简况表
2.专业评估整改报告
(具体内容和反馈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