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渝贸院发〔2024〕158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现决定从第13周(11月28日)起开展教学评价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和任课教师
二、评价时间
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31日
三、评价方式
院领导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及教师同行互评均采取线上评价的方式,可以通过学校主页一站式大厅进入新版教务系统(http://sso.ccibe.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my.ccibe.edu.cn%2Fapi%2F),在右侧功能模块中选择评教管理。
四、评价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2.为确保教学评价活动客观、公平、公正,领导评价不得主观臆断。
3.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与评教,教师互评不得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价,各任课教师不得无故干涉学生评教。
4.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届时将无法登录,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及查询成绩。
5.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与教师评学,参与评价的教师应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做好教师评学工作。
五、材料提交
根据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评价活动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评价系统管理员于2024年11月26日前完成对学生评教、同行教师分组评价、院领导评价系统进行设置。
2.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教学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教、评学)1份、工作总结1份(总结中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分数较低的情况说明)报督导办,电子版发送至522178493@qq.com,各类原始资料由各教学单位整理归档并保存。
六、其他
各教学单位在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督导办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双,023-64289930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评价时间安排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
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评价时间安排 |
阶段 | 时间 | 内容 | 完成部门 |
(一) 同行评价系统设置阶段 | 11月22日至26日 | 教师评价分组设置 | 1.结合本学期上课教师情况(应包括所有行政兼课)进行分组,每组4-8人,每位教师可以出现在不同小组,请勿遗漏。 | 各教学单位 |
教师相互听课 | 2.根据分组情况,组织教师相互听课 |
系统设置 | 3.各单位评价系统管理员,于11月22日-11月26日将本单位院领导评教信息录入评价系统;对院领导评价进行系统设置(既可以课程为单位进行评价,院领导对全院教师的所有课程逐一进行评价;也可以教师个体为单位,即学院领导仅对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中的某一门进行评价。采取何种模式开展领导评教需在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
(二) 教学评价 | 11月28日至12月31日 | 学生评教 | 1.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
领导评价 | 2.各教学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所开课程进行评价 |
同行评价 | 3.组织教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线上评价 |
教师评学 | 4.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教师评学 |
(三) 信息反馈及总结 | 2025年1月2日至5日 | 评教补评 | 1.新增课程后查询并通知未参评学生、教师进行补、增评 |
1月10日前 | 提交材料 | 1.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学评价数据进行分析,提交本单位教学评价工作方案1份、工作总结1份(总结中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分数较低的情况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