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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 教学评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根据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渝贸院发〔2024〕158号)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现决定从第13周(1128日)起开展教学评价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和任课教师

二、评价时间

20241128—20241231

三、评价方式

院领导评价、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及教师同行互评均采取线上评价的方式,可以通过学校主页一站式大厅进入新版教务系统(http://sso.ccibe.edu.cn/cas/login?service=http%3A%2F%2Fmy.ccibe.edu.cn%2Fapi%2F),在右侧功能模块中选择评教管理。

四、评价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教学评价工作,认真做好师生的宣传动员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教学评价工作。

2.为确保教学评价活动客观、公平、公正,领导评价不得主观臆断。

3.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与评,教师互评不得拒评、代评,更不允许恶意评价各任课教师不得无故干涉学生评教

4.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评教,时间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届时将无法登录,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将不能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课及查询成绩。

5.所有任课教师均须参与教师评学,参与评价的教师应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学习效果等作出客观评价,实事求是做好教师评学工作。

五、材料提交

根据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评价活动时间安排:

1.各教学单位评价系统管理员于20241126日前完成对学生评教、同行教师分组评价、院领导评价系统进行设置。

2.各教学单位于2025110日前将本部门教学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教、评学)1份、工作总结1(总结中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分数较低的情况说明)报督导办,电子版发送至522178493@qq.com,各类原始资料由各教学单位整理归档并保存。

六、其他

各教学单位在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学督导办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田双,023-64289930

附件:重庆对外经贸学院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评价时间安排



                    教学督导办公室                

                              20241121日              















附件

2024-2025学年度第学期教学评价时间安排

阶段

时间

内容

完成部门

(一)

同行评价系统设置阶段

1122日至26

教师评价分组设置

1.结合本学期上课教师情况(应包括所有行政兼课)进行分组,每组4-8人,每位教师可以出现在不同小组,请勿遗漏。

各教学单位

教师相互听课

2.根据分组情况,组织教师相互听课

系统设置

3.各单位评价系统管理员,于11月22日-11月26日将本单位院领导评教信息录入评价系统;对院领导评价进行系统设置(既可以课程为单位进行评价,院领导对全院教师的所有课程逐一进行评价;也可以教师个体为单位,即学院领导仅对每位教师承担课程中的某一门进行评价。采取何种模式开展领导评教需在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二)

教学评价

11月28日至12月31日

学生评教

1.组织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领导评价

2.各教学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所开课程进行评价

同行评价

3.组织教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线上评价

教师评学

4.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教师评学

(三)

信息反馈及总结

2025年1月2日至5日

评教补评

1.新增课程后查询并通知未参评学生、教师进行补、增评

1月10日前

提交材料

1.各单位对本单位教学评价数据进行分析,提交本单位教学评价工作方案1份、工作总结1份(总结中含学生评教及教师评学分数较低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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