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提高本科课程建设质量与水平,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6年公共基础课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序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院 |
1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体育Ⅱ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3 | 大学英语Ⅱ | 外语外贸学院 |
4 | 人工智能素养 |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工业软件产业学院 |
5 | 计算机基础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6 | 现代教育技术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
7 |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 教育学院 |
8 | 创业基础 | 教育学院 |
9 | 普通教育学 | 教育学院 |
二、评估程序
(一)教学单位自评
参评课程负责人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填写课程评估自评简况表,收集整理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校评估
学校组建评估专家组,按照指标体系对被评课程进行检查评价,形成相应的结论和反馈意见。
(三)信息反馈
由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整理专家组反馈意见并以简报形式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四)整改提高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形成整改报告,提交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备案。
三、材料提交
(一)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提交参评课程信息表(附件1),发送至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邮箱。
(二)请各教学单位根据《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公共基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认真研究并落实相关要求。于2026年4月24日前按要求提交课程评估材料:电子版以课程为单位建立文件夹(命名格式为“XX学院—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文件夹内包含课程评估自评简况表(附件3)、XX课程支撑材料目录(附件4)。支撑材料按目录分类建立文件夹,以学院为单位压缩打包后发送。
(三)学校评估结束后,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并根据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统一要求提交整改报告。
四、结果运用
课程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优 秀:总分≥90分;
良 好:75≤总分<90分;
合 格:60≤总分<75;
不合格:总分<60分。
评为“优秀”的课程,将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和国家级一流课程评选。评为“不合格”的课程,由所属教学单位组织进行整改,并必须继续参加学校下一轮的课程评估。
附件:1. 参评课程信息表
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公共基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3.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课程评估自评简况表
4. XX课程支撑材料目录
教学评估建设办公室
2026年3月12日